上海注册公司名称核准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如下
1、全体投资人签署的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》;
2、全体投资人签署的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;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、授权期限。
3、申请名称冠以“中国”、“中华”、“国家”、“全国”、“国际”字词的,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。
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说明:
1、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》、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
2、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。
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,应当提交原件;提交复印件的,应当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并由投资人签署,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。
3、以上需投资人签署的,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;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。
4、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》可在工商局网站上下载或由上海天任提供。
上海注册内资企业办理名称核准,工商局是不收取费用的。上海注册外资公司办理公司查名,工商局收取100元人民币。